第十八条

有效

大会全体会议可以设立旁听席。申请旁听者凭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的单位、组织提出申请,或者委托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申请。

旁听人员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向秘书处提出关于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