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六条有效侨汇是归侨、侨眷的合法收入,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归侨、侨眷摊派、强行借贷,不得非法扣压、截留、挪用、冻结或者没收侨汇。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26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