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第二十八条有效州、县(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建立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联动机制,开展不文明行为联合检查、联合执法、重点治理等工作,建立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