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华侨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合法权益的保护。本条例所称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华侨的身份需要界定和确认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