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条

有效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丰富宣传载体和形式,加强对社会治理工作的宣传。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开设社会治理宣传教育栏目,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社会治理的良好氛围。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