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矛盾纠纷化解应当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健全第三方参与制度,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心理咨询师等人士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