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教育、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文广旅游、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按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规范,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进共享交换平台和联网共享体系建设,加强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单位、重要部位、住宅小区技防设施建设。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