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客运船舶、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公共交通运营单位未设置符合相关标准的无障碍设施的,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