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自治机关建立和完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扩大养老、失业、低保、医疗、残疾、工伤、生育等保障保险的覆盖面,提升全民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和社会保险的待遇水平。

自治机关保障妇女、未成年人、老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