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社会事业第四十九条有效自治机关实施健康化隆行动,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县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自治机关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做好重大疾病、地方病、传染病、职业病防治工作,不断提高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综合处置能力。地方法规 ·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