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白河水系水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水功能分区和保护第十二条有效根据城乡发展和保护饮用水水源的需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适时调整水功能区划定方案,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实施。地方法规 ·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6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