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蜀南竹海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第五章 绿色发展第四十一条有效蜀南竹海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弘扬发展竹文化,传承推广竹刻、竹编、竹扎等传统技艺,鼓励支持创作竹文化艺术作品、创意竹文化产品,促进竹文化产业发展。地方法规 · 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