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蜀南竹海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第三章 资源保护第二十七条有效长宁县、江安县人民政府以及风景名胜区毗邻区域镇人民政府应当会同蜀南竹海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加强风景名胜区毗邻区域的山脉、丘陵、水体、田园等保护。在编制涉及风景名胜区的专项规划以及镇、村规划时,应当征求蜀南竹海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意见,做到与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相衔接。地方法规 · 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