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有效

医疗机构应当增强服务意识,制定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畅通投诉渠道,建立健全投诉接待制度,明确投诉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设置专门场所,加强医疗纠纷风险管理,避免和减少医疗纠纷。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