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第四章 保障机制第四十条有效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社会化保障有关制度,合理确定项目和标准,除涉及安全、保密等特殊事项外,积极推进机关运行保障供给社会化。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