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中小学校出入口最低交通行走距离二百米范围内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桌球室、酒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和成人性用品商店。

地方法规 · 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