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政务部门应当建立本部门政务数据资源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负责人,制定政务数据资源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备份本部门的政务数据资源,采取安全测评、风险评估、应急演练等安全保护技术措施,防止政务数据资源丢失、毁损、泄露和篡改。

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