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的管理,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