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冷湖天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第六条有效自治州人民政府及冷湖天文观测环境区域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冷湖天文观测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相关保障机制。自治州人民政府及冷湖天文观测环境区域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天文观测环境区域发展与建设规划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天文观测基地相关专项规划应当符合所在地政府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并与相关专项规划保持一致或相衔接。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