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2006年9月20日青海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