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产业振兴促进条例第二十条有效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鼓励和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加大对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支持。地方法规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