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六条有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采集主体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二)样本采集行为中未明确告知采集事项;(三)未按照规定储存采集细胞及其产生的数据。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