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鼓励保险公司开发细胞和基因领域临床研究与临床试验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商业健康保险等保险产品。

对于风险较高的细胞和基因领域临床研究与临床试验项目,鼓励购买商业保险承担受试者因发生与项目相关的健康损害或者死亡所需的治疗费用及相应的经济补偿。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