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第二章 细胞的采集和储存第十三条有效通过损伤性或者侵入性手段获取细胞进行的血液样本和组织样本的采集,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和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企业、科研机构需要通过上述手段采集细胞的,应当委托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