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中医药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擅自合并、撤销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或者改变其医疗性质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2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