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条例/第五章 金融与财税第三十五条有效支持实验区内企业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在境内、境外资本市场上市或者挂牌。鼓励跨国公司在实验区设立财务中心、结算中心,开展离岸贸易、离岸结算等业务。支持在实验区建立信托登记平台和面向国际的金融交易服务平台,支持设立特色金融产品期货交易与定价中心,探索信托受益权流转机制,提供登记、托管、交易和清算等服务。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26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