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开展以信任和绩效为核心的科技项目管理改革,综合运用公开竞争、定向优选、滚动支持等组织机制确定项目,探索开展顶尖领衔科学家支持方式试点。健全项目全周期管理机制,简化管理流程,减轻科学技术人员负担,赋予项目负责人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支配权、资源调度权。
推行“包干制”等财政科技经费使用管理模式,探索开展财政科技经费“直通车”改革。对以市场委托方式取得的横向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委托方要求或者合同约定管理使用。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