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科学技术进步促进条例/第六章 保障措施和监督管理第六十六条有效本市改革完善重大科学技术决策咨询制度,制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确定科学技术重大项目、与科学技术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应当充分听取科学技术人员的意见,发挥智库作用,扩大公众参与,开展科学评估,实行科学决策。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