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古黄河马陵河西民便河水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古黄河、马陵河、西民便河的干流、支流等地表水体的水环境保护以及与其相关的水污染防治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5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