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装饰装修涉及房屋楼面结构变动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按照许可决定内容进行施工,并经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验收合格。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在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公示行政许可决定的内容。

地方法规 ·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