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条
已修改省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外事、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以及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等单位,为市场主体提供下列服务:
(一)搭建对外交流平台;
(二)提供进出口、投资国家和地区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国际惯例信息等方面的帮助;
(三)预警、通报有关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重大风险以及预警信息,并提供应对指导;
(四)组织对外贸易、境外投资、贸易摩擦应对、知识产权、法律等方面的培训;
(五)与对外交流相关的其他服务。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