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章 野生动物管理第三十九条有效国家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及相关执法活动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强与毗邻国家的协作,保护野生动物迁徙通道;建立防范、打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走私和非法贸易的部门协调机制,开展防范、打击走私和非法贸易行动。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