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应当采取安全措施,防止野生动物伤人和逃逸。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破坏生态的,饲养人、管理人等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