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第七章 待遇保障第四十二条有效预备役人员参战,享受军人同等医疗待遇;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期间,按照规定享受国家和军队相应医疗待遇。军队医疗机构按照规定为预备役人员提供优先就医等服务。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