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第四章 教育训练和晋升任用第二十七条有效预备役人员在服预备役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参加职业培训,提高履行预备役职责的能力。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