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鲁史古镇的保护和管理,传承优秀历史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