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章 污水处理与污泥处置第二十二条有效对清理排水管网以及泵站等产生的污泥,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其特性和相关规定对污泥安全处置。地方法规 · 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