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第六章 扶持措施第四十七条有效对养老机构的税收优惠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公益性养老机构建设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础设施配套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基础设施配套费。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光纤、宽带费用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9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