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向社会购买养老服务的制度,制定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指导性目录,明确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种类、性质、内容。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