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章 保障和监督第二十五条有效商务部门应当将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发布可回收物目录,制定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扶持政策。鼓励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公开可回收物交易目录和价格,开展可回收物定点回收和上门回收等服务。地方法规 · 遂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