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公民和组织应当忠于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尊严和荣誉,积极参与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遵守国旗升挂、国徽悬挂、国歌奏唱等规定。

地方法规 ·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