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大数据发展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大数据应用意识和能力,营造有利于大数据发展的良好氛围。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