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五章 路政管理第三十七条有效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检测站进行超限运输检查,过往车辆应当按照引导标志行驶到指定地点接受检查,不得强行通过。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在高速公路入口、相关跨越高速公路的设施,设置车辆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志。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25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