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第三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四十一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包括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行政执法、社会诚信等内容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建成资源共享的安全生产信息体系。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