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自治区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循环发展体系建设,鼓励煤化工项目向工业园区集中。工业园区应当统筹用水、能耗等要素发展煤基产业,按照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支持项目建设。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