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国家规定的频率分配权限,编制本省无线电频率使用规划,并向社会公开。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