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六章 促进发展第三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支持无线电新技术、新产品、新业务的开发与应用,推进无线电频谱资源共享,加强无线电技术在数字基础设施、技术创新、政务效率提升中的支撑作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无线电人才培养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力度,提高相关领域无线电从业人员技术水平。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