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五章 无线电监测和监督检查第三十条有效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对本辖区内无线电信号实施监测,定期对无线电频率的使用情况和在用的无线电台(站)进行检查和检测,保障无线电台(站)的正常使用,维护正常的无线电波秩序。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