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条

已修改

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诉讼活动等依法进行监督。

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相关组织和个人未代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督促、支持其提起诉讼,也可以通过帮助申请法律援助、提供咨询服务、提交书面意见、协助调查取证等方式支持其提起诉讼;涉及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