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第十章 附则第五十七条有效本条例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2002年9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内蒙古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